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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論壇:當教育首長成為教育笑話
Feb 11th 2014, 16:22

作者: 本報訊 | 台灣立報 – 

■羅德水

屏東、嘉義兩縣教育處日前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提案,建議修訂教師成績考核辦法,明訂質化、量化指標或讓社會公正人士參與,以免「師師相護」。

嘉義縣教育處處長王建龍表示:現行教師年終成績考核不夠具體明確,除非老師請事病假過多或犯刑事處分,否則幾乎都是甲等,又說:「訂出指標應不困難」,「班上每個孩子都考60分,才算優良老師,這個要求不過分吧?」

屏東縣教育處副處長許沛祥也指出,由於考績委員會成員都是校內老師、行政人員和校長,老師礙於同事情誼,校長為了領導學校不敢當壞人,造成很多學校全校老師都是甲等,很不合理,建議修法讓家長團體、社會公正人士代表納入考核成員。

教育還是一種專業嗎?

王建龍處長與許沛祥副處長以危言聳聽的發言博取了媒體的版面,但無論就教師成績考核問題本身,或是對教育專業的看法,兩位教育首長顯然都離教育專業十分遙遠,這樣媚俗、迎合民粹的發言出自地方教育首長之口,顯示台灣教育的去專業化現象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。

其實,王建龍與許沛祥的發言並不讓人意外,就在去年,打著英國教育博士頭銜的台中市教育局長吳榕峰,也曾唯恐天下不亂地主張:各校選書作法錯誤、一綱多本壓力變大、甚至建議各縣市統一版本,官員前仆後繼、絲毫不以為錯誤、也絲毫不以為恥辱的發言,已然充分揭露台灣教育之所以去專業化的真正原因。

所有教育人員都該同聲質問王建龍與許沛祥:教育還是一種專業工作嗎?有什麼專業人員是交由非專業人員進行考評?即便台灣的醫病糾紛層出不窮,可曾聽聞醫衛官員公開主張由病患家屬考核醫護人員?尤其讓人不可思議的,身為主管國民教育的地方教育首長,王建龍對「優良老師」的指標定義竟是「班上每個孩子都考60分」,這種專業水平能夠勝任地方教育行政首長嗎?

教師考核制度不是不能討論,王建龍與許沛祥聲稱教師考核缺乏具體指標,又說校長不敢當壞人,造成很多學校全校老師都是甲等云云,所言實有混淆視聽之虞,必須加以澄清。

教師考核缺乏具體指標嗎?

目前中小學教師成績考核悉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(下稱「考核辦法」)規定辦理,教師之年終成績考核,應按其教學、訓輔、服務、品德生活及處理行政等情形核實辦理,並無所稱缺乏具體指標情事。

依規定,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分三等,並均定有明確指標如下:

一、第四條第一款:

(一)按課表上課,教法優良,進度適宜,成績卓著。

(二)訓輔工作得法,效果良好。

(三)服務熱誠,對校務能切實配合。

(四)事病假併計在十四日以下,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。

(五)品德生活良好能為學生表率。

(六)專心服務,未違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。

(七)按時上下課,無曠課、曠職紀錄。

(八)未受任何刑事、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。但受行政懲處而於同一學年度經獎懲相抵者,不在此限。

二、第四條第二款:

(一)教學認真,進度適宜。

(二)對訓輔工作能負責盡職。

(三)對校務之配合尚能符合要求。

(四)事病假併計超過十四日,未逾二十八日,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超過二十八日而未達延長病假,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。

(五)品德生活考核無不良紀錄。

三、第四條第三款(留支原薪):

(一)教學成績平常,勉能符合要求。

(二)曠課超過二節或曠職累計超過二小時。

(三)事、病假期間,未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。

(四)未經校長同意,擅自在外兼課兼職。

(五)品德生活較差,情節尚非重大。

(六)因病已達延長病假。

(七)事病假超過二十八日。

勿陷認真校長於不義

由家長考核教師的建議,雖然極其離譜,卻與校長協會要求降低專任教師在教評會的比例如出一轍,尤其讓人難以置信,「校長為了領導學校不敢當壞人」,這樣讓人誤以為校長尸位素餐的說法,竟然被用來當作引進非專業人士的理由,簡直與校長「有責無權、赤手空拳、委曲求全」的說法,同樣教人一新耳目。

要知道,現行「考核辦法」已然賦予中小學校長「覆核」與「逕核」之權,許沛祥不僅陷認真校長於不義,更使外界誤以為學校教師都期待校長毫無作為,按照許某的說法,彷彿整個中小學校園是非不分、毫無理想,從校長到老師都成了混吃等死、坐領乾薪之輩。

教育界自然不乏明哲保身之人,但多數教師期待校長堅守專業、依法行政、勇於任事,一個對不適任教師視而不見,或無力處理、包庇袒護不適任教師的校長,如何可能贏得教師肯定?如何領導校務發展?

核實考評是關鍵

要落實教師考核,正確的作法不是引進非專業人士,而是學校考核委員會相關成員必須確實依規定進行考評工作。

「考核辦法」明定,考核會由委員9人至17人組成,其中,教務、學生事務、輔導、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均為當然委員,各處室主任必須詳實記錄教師平時表現,俾使考核會能依據教師之教學知能、訓輔服務、研究進修、品德操守、勤惰情形,進行教師平時考核與年終成績考核,這些考核紀錄不可能假手外人完成,如果單位主管提不出相關事證,就算引進校外人士又能改變什麼?

職是,屏東縣、嘉義縣兩教育處應該要求所屬學校校長提出完整報告,究竟哪些校長未能確實督導處室主管做好平時考核紀錄,兩縣教育處應該懲處各該學校校長,王建龍與許沛祥作為地方教育主管更應自請處分。

台灣教育免不了有許多問題,如果王建龍與許沛祥之流都能擔任一縣教育局處首長,教育問題的根源還不清楚嗎?官方還能將問題丟給學校教師嗎? (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)

(圖說)教師團體2013年5月9日表示,部分學校的教師評鑑過於繁瑣,招生、產學合作、甚至是課表、教室清潔都被列入,成為校方逼退教師的利器。圖為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。(圖文/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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